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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代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由中国科技信用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运营,是中国企业用于有奖防伪的创新服务平台。
第二条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形象、打假维权”为宗旨,以维护广大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促进中国工商企业防伪事业的发展为已任,推动产品防伪的信息化进程,促进防伪科技的现代化发展。
第三条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为规范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各成员企业有奖防伪工程的运行、管理、发展和建设标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加盟条件
第一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条 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有一定的公关能力,有过大型产品整合营销和广告组合等策划经历。
第四条 拥有优秀的人力资源和环境良好的固定办公场所、有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业务人员。
第五条 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有相当规模的资金实力,在经济活动中收现能力强,业务往来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和商业信誉。

第三章 加盟程序
第一条 由自愿加盟的企业向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运营总部提出书面申请。方式可以是在中国科技信用网(www.china12365.com)上直接填写申请或下载申请表格填写之后快递至运营总部。
第二条 申请书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复印件、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第三条 运营总部将申请列入加盟规划,审核加盟申请之后派员前往与申请企业洽谈。
第四条 双方达成合作共识之后,运营总部与申请企业签订加盟合同。
第五条 签订加盟合同后,双方即开始全面履行合同。自愿加盟企业将成为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联盟成员。

第四章 成员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成员企业的权利
(一)获得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广告支持。
(二)获得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商标、品牌、CI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三)获得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信息网络的支持。
(四)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其它有关服务。
(五)合约期内,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之责任条款及严重侵害乙方利益,乙方有权即时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二条 成员企业的义务
(一) 负责办理代理加盟经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此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再使用甲方的招牌及一切相关资料。
(三) 及时准确的提供本企业信息并对其负责;
(四) 乙方应按甲方的经营模式与理念经营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五) 保守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秘密,不得向以外单位提供网内的信息。
(六) 定期向甲方提供销售和财务报表,反馈市场信息。
(七)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

第五章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2)合同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之责任条款及严重侵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即时以书面通知终止乙方的特许经营资格,并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免费配给乙相应宣传资料(海报、画册、等)及推广赠品,如乙方超比例索取,甲方有仅向乙方收取超出部分工本费。
(4)提供相关网站的法律证明文件。
(5)提供维护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正常运作的一切资源。
(6)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向乙方及时传递资源、政策、市场等信息。

第六章 成员企业退出
第一条 成员企业自动要求终止服务的,经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中心确认后终止其成员资格。
第二条 合同期限届满,而成员企业未再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退出,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中心即终止其成员资格。
第三条 成员退出后,不再享有相关的权利,也不再履行有关的义务。

第七章 其 它
第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科技创新数码防伪系统所有。
第二条 本章程对所有成员企业,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三条 本章程于二零一五年二月起生效。

 

申请流程

1、联系代理申请。 
2、审核代理条件。 
3、通过审核,签订代理协议。 
4、颁发代理证书

                      

                   中科信创新数码防伪系统代理条件

      根据不同的代理范围、市场潜力以及经济发达情况等因素,中国科技信用评价中心防伪中心将代理加盟商分为四级进行管理,具体定义如下:

1、直辖市、省级独家总代理

申请代理条件:对防伪行业有深入了解,有信心拓展全省的数码防伪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有较好的业务市场基础,有过大型产品整合营销和广告组合等策划经历及成功案例。

业务承诺及保证金:年业务总额应达到100万元以上;须交付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可在每年最后一笔业务分成中扣除或作为次年购买标签货款。

市场政策:直辖市、省级区域独家代理商,享受全部市场和区域垄断利润。完成业务承诺的代理商可享受5%营业总额返利,返利以货物方式实现;未能完成业务承诺的代理,经半年考察后仍无进展的,中国科技信用评价中心防伪中心有权将其降为下一级代理商或发展其它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范围及发展经历介绍,业务拓展计划书。

2、省会城市总代理

申请代理条件:对防伪行业有较深了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起在全省范围内龙头大哥的所起的作用,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有较好的业务市场基础,有过相业务的成功经验。

业务承诺及保证金:年业务总额应达到50万元以上;须交付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可在每年最后一笔业务分成中扣除或作为次年购买标签货款。

市场政策:在所代理区域内享受全部市场和垄断利润。完成业务承诺的代理商可享受4%营业总额返利,返利以货物方式实现;未能完成业务承诺的代理,经半年考察后仍无进展的,中国科技信用评价中心防伪中心有权将其降为下一级代理商或发展其它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范围及发展经历介绍,业务拓展计划书。

3、地(县)级区域加盟代理商

申请代理条件:对防伪行业有一定了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有较好的业务市场基础。

业务承诺及保证金:年业务总额应达到20万元以上;须交付保证金3万元,保证金可在每年最后一笔业务分成中扣除或作为次年购买标签货款。

市场政策:在所代理区域内享受全部市场和垄断利润。完成业务承诺的代理商可享受3%营业总额返利,返利以货物方式实现;未能完成业务承诺的代理,经半年考察后仍无进展的,中国科技信用评价中心防伪中心有权将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发展其它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范围及发展经历介绍,业务拓展计划书

 

                                      合作类型       

     中科信防伪产业具有完善的防伪查询系统和专业的防伪产品加工印刷设备,不仅为广大企业提供直接服务,也为同行、个人等提供广大的合作空间。 

1.与印刷企业合作 
    由于大部分印刷企业不具备防伪印刷能力,在遇到防伪产品业务时,我公司可为其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务,可以为其喷码、防伪印刷等局部处理,也可以提供防伪产品成品。同时,我公司专业人员将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售前支持和售后服务。在数码防伪产品(防伪商标、标签、防伪吊牌、防伪证件等)、激光全息防伪产品以及防伪系统建设等等均可开展广泛的合作。
2.与广告公司或印刷品业务代表处合作 
    广告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客户需要防伪产品,而在大部分情况下,广告公司只能是放弃相关业务。我公司就为其提供广阔的合作空间,由于设计、生产、系统服务都由我公司来完成,因此广告公司在此过程中,就可以充分利用客户资源,花很小的代价来完成一项可持续的业务。我公司与全国各地的业务店一直都有很好的合作,为了最大可能的为广大业务店提供一种方便快捷的防伪服务。公司提供售前样标设计、防伪系统平台支持、全过程的防伪印刷,售后服务等,即业务店负责与客户联系、与客户签订合同,我公司提供其他的一切事务的处理。
3.防伪同行 
     中科信在为防伪同行加工的同时,也可开展其他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主要合作内容有: 
•代理加工防伪印刷品; 
•共同研究开发防伪技术; 
•共同拓展个性化防伪产品; 
•相互利用对方优势防伪技术; 
•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发防伪市场;等。
4.其他行业 
    中科信防伪产业在与广大印刷行业、防伪行业合作的同时,也与广大广告、商务、技术研究、其他行业协会等公司或团体开展广泛的合作。可为其提供售前技术支持、技术辅导、样品设计、印刷加工、系统平台等全过程服务。
5.个人项目 
    中科信防伪产业不仅与广大单位组织进行合作,同时也与个人提供合作,合作方式与业务店类似,你负责业务联系,我公司提供全面的系统服务、印刷服务。同时,在价格方面,我公司只收取相应的加工费和防伪系统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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